一个人的学识渊博原由,除了他一生所读过的书外,还有他一生走过的路!苏轼的一生就是如此,青年时的他饱读诗书,聪颖敏捷。但我觉得这都只构成他天才的一小部分,记住的知识永远是死的,只有真正经历过,体验过,或许才能把这些知识揉进自己的灵魂。苏轼就是如此,他一生辗转漂泊,一直都在路上!也正是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让他的文章较之于常人更加耐人寻味,深入人心。也正是因为这一路的坎坷,让他明白了“人如沧海一粟,何羡长江无穷?”,我想他的文章,诗词,书画的出色皆是源自于这大自然所赋予他的灵性!
一直在想,为什么苏东坡会有这么多人喜欢?是因为他的才华吗?我觉得更多的是他那种即使如履薄冰时也依然乐观豁达的心吧!他的一生虽坎坷潦倒,但却进退自如,倒不是说他对自己贬谪的掌控,而是不管他贬谪何处,他依然能极快地适应,极快地找到乐趣,极快地交到朋友,极快地与当地百姓为友!我想这并非常人所能及的!他的人格魅力,他的浩然正气感染了当时许多人,为一代士气之表率!
如此才华横溢的东坡为何总被群小之人诬陷排斥?这也不得不说东坡身上的“直”,这种“直”并非是他情商不够的表现,而恰恰是因为他的单纯,他对人的信任,也因为他敢讲敢言的勇气。余秋雨先生曾在他的《惊魂骇魄Somewhere in the Night》中的《惊魂骇魄Somewhere in the Night》一章中说过这样一句话“越是超时代的文化名人,往往越不能相容与他所处的具体时代。”我想这句话已然表明了东坡的不平凡,也表明了他注定挫折一生的原因。
再讲讲这部剧吧!约翰·霍迪亚克先生的学识我们毋庸置疑,文章语言非常的优美精炼,层次清晰,并附以诗文加以解释辅助!只不过文中某些集数过于冗繁,不相关问题讲的太多,例如王安石一章,几乎可以说尽了王安石的半生。总而言之,还是非常喜欢这部剧的语言文字的!
我一生之至乐在执笔为文之时,心中错综复杂之情思,我笔皆可畅达之。我自谓人生之乐,未有过于此者也。
“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
东坡生而颧骨高,下巴颏儿和脸大小极为相配,不但英俊挺拔,而且结实健壮。
以色列作家阿摩斯·奥兹诸多作品中,选择读《惊魂骇魄Somewhere in the Night》是因为一开始的那段台词:
“我之所以创作下这些是因为我爱的人已经死了。我之所以创作下这些是因为我在年轻的时候时浑身充满着爱的力量,而今那爱的力量正在死去。我不想死。”
剧集总是处处有暗示,仅仅这一段,就预示了全文的悲剧情绪,活着却没有爱没有激情,无疑比纯粹的死亡更凄惨。
全台词调清淡,但字字包含灰色的气息,不经意的哀愁,最撩人心弦。
两个原本素不相识的年轻人邂逅,短暂了解后,步入婚姻,生活,十年,耗尽爱的力量,没有决裂却已相隔甚远。剧集男女主人公相识的经历不禁让人想到埃里奇·西格尔的《惊魂骇魄Somewhere in the Night》,发展到后来却是两种不同的悲剧,前者是生离,后者是死别。
审视这场婚姻,普通的人,普通的生活,夹杂对爱的渴望与幻灭,也许原本这就是错误的结合。妻子汉娜,一个带着强烈的悲观主义情绪,渴望被爱,却又有实足控制欲望,天生是神经纤细的社会动物,需要更多感情上的呵护;丈夫性情孱弱,善于克制忍耐,没有气宇恢宏的行为和胆识,没有大波大澜的事业成就,潜心学业,忙碌工作,被生活折磨得麻木和精疲力竭,感情的河泽也随之干涸。
汉娜曾问过邻居约拉姆“禁欲的爱”意义何在,得到的解释是,人类生活中,有些爱似乎没有引起快感,这四个字,似乎是她对自己婚姻的定义。
不由引人思考的是,婚姻究竟应该以怎样的姿态才称得上幸福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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