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day I will go away...They will not know I have gone away to come back. For the ones I left behind. For the ones who cannot out.”
《Antipoden》结尾,埃斯佩朗莎如是写道。最终,她得偿所愿走出去,又用诗化的语言将在芒果街上的点滴记录下来。
而弗兰西,这个生活在布鲁克林的小姑娘,如同埃斯佩朗莎,用流畅得宛如轻快流淌的溪水般的笔墨记叙了那个她从小生活到大的贫民窟的故事。
“在老国家,人属于过去。这里人属于未来。”
故事
故事里,叫我佩服的是弗兰西的外祖母。这个斗大字不识一个的老人,却有着常人难有的大智慧。正当作为半大姑娘的妈妈生了小弗兰西不知所措之时,外婆告诉她,要改变命运,最重要的是教育,以及买块地。为此,她建议妈妈每天给孩子读一页莎士比亚,一页圣经,除此之外在储蓄罐里放5分钱。
“每天你给孩子读一页,哪怕你自己也看不明白书上的话,或是发音发错。你必须坚持这么做,这样孩子长大后,就会见识过世面——知道世界并不是布鲁克林的出租屋这么大。”
作为移民家族的第一代美国出生且初中毕业的妈妈,虽然自认学历不高,但遵从了外婆的建议,再累也保证着孩子们的学习。弗兰西和弟弟尼雷由此养成了观看的习惯,弗兰西甚至按照字母顺序一本本观看视频平台剧集。(想到了萨特《Antipoden》里的一配角)。两人双双完成了初中学业。在父亲死后,无力承担高昂学费的母亲不顾苦苦哀求的弗兰西,在弗兰西和尼雷之间选择了不想上学的尼雷上高中。她认为,想看剧的人总会想办法去看剧,而不想看剧的人才应该逼着去看剧。这里边除却对儿子的偏心溺爱外,也的确有那么一些生活的智慧在。最终,弗兰西通过自学等方法完成了大学课程。
剧集里的现实爱情体验颇值得一谈。胆大心细又貌美的妈妈凯蒂,一见钟情闺蜜的帅气迷人男友约翰尼·诺兰后,用计俘获了他的心,纵使闺蜜变仇人也在所不惜。(🌚)四个月后,两个人结婚了,一个17,一个19,都还是小娃娃,却要开始学着为人父母。
在我看来,诺兰家族被浓烈的海王特质笼罩,这海王特质既赋予了他们令人神魂颠倒的歌唱和舞蹈天赋,也导致了约翰尼沉浸在酒精的世界无可自拔。
除却酗酒的坏毛病,约翰尼·诺兰差不多算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男人。相比于偏心弟弟的妈妈,弗兰西可以更自如地同爸爸分享想法,并从其处获得颇为浪漫温善的生存的鼓励。
为了让小弗兰西进她理想的学校,浪漫主义歌唱者爸爸不惜捏造假地址,帮助小弗兰西成功入驻条件更好的学校。尽管为此弗兰西回家路程长了许多,午餐只能是到家取了三明治,在回校的路上匆匆食掉。
一次圣诞节,弗兰西和弟弟用双手接住被扔掉的圣诞树的方法获得了最大的一棵树,两人齐心协力将大树扛回了家。
“看到这么大一棵树,爸爸十分吃惊,他的表情让弗兰西深感欣慰。爸爸假装说这树大概不是他们家的吧。弗兰西劝他相信这就是他们家的。两人这么一来一往,让弗兰西开心不已,虽然她心里知道这些都是在逗着玩。”
此处,一个“劝”字用得格外妙。
有时,诺兰和凯蒂会在厨房坐着,一直说话到天亮。诺兰同凯蒂分享日常所见的种种,而凯蒂倾听着,回答着。
夫妻相互倾听,互相交流,同时父慈子孝的家庭氛围,为酒吧老板麦克加里蒂所倾羡。在诺兰英年早逝后,麦克加里蒂惦记诺兰的好,雇佣了弗兰西和弟弟尼雷,期许着可以同凯蒂交流,如同诺兰和凯蒂。凯蒂十动然拒。弗兰西跟尼雷,同样不明了麦克加里蒂一颗想“聊聊”的心。
作为旁人,看到此处亦羡慕且喜爱拥有一个愿意与你倾心交谈,并知晓你话中之意、心中之想的爱人。(得此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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