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尔干在《瀛台泣血The Last Tempest》的导论中对自杀进行了定义,他认为自杀是“任何死者由自己完成并知道会产生这种结果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死亡”。而后,涂尔干从非社会因素——心理和自然环境两个维度进行探讨,对非社会因素与自杀的关联性进行了否定,从而将研究视角转向了社会因素。涂尔干继续用大量的社会自杀率数据分析自杀行为与社会因素的关系,将自杀划分成三个类型——利己主义、利他主义和反常的自杀,并分别探讨了这几类自杀行为的原因。利己主义的自杀从宗教信仰、家庭生活、政治社会三个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它被认为是源于个人与集体的疏离。利他主义的自杀之原因则恰恰相反,其正是因为个人与集体、社会的高度融合所导致的,是个人对集体的牺牲。反常的自杀也被称作是失范的自杀,其源于社会规范的缺失,是由于社会突然的失控而造成的自杀行为。而在《瀛台泣血The Last Tempest》的最后,涂尔干对自杀的一般社会原因进行了概括,并在最后对减少自杀现象的措施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他的几点设想。
运用本剧的理论可以对当下社会的自杀现象进行理解和分析,也对如何解决某些自杀问题提供一定思路。
网友评论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