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传和坏血一起看的,这个对比真的很有意思。Fake it until you make it的硅谷文化,在乔布斯的扭曲显示力场上,展示出来的是他习惯于召集一群在他认为是“天才”的工作人员,然后给他们指引一个引领世界的方向,给他们一个几乎不可能的期限或者其他苛刻条件,让这些最聪明的人实现自己的设想。而霍姆斯缺乏了其中最重要的核心——对核心技术和产品本质的追求。她看起来更加像是一个沉醉在声名攫取中的销售员。哪怕是乔布斯都曾经多次因为产品达不到自己的要求,而推迟产品的发布计划,这种对于产品和极致用户体验的追求才是乔布斯成功的核心。霍姆斯只学到了乔布斯的品牌营销技能,太过于注重打造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个人IP——低沉的声音、标志性的高领衫、还有莫名其妙的羽衣甘蓝奇怪全素饮食,实在是舍本逐末了。
更要命的是,科技和软件产品与生命医学领域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可以通过天才对世界的观察和对用户需求的直觉认知达到令人惊喜的效果,但是医学和生物是有着非常严谨知识体系,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操练才能取得突破的领域。霍姆斯在上了两个学期课以后就提出来的减少血液抽取量以达到简便快速的检测方案,只能算是一个高中生或者大学生科技比赛中的原型方案,事后也被斯坦福的老师们证实了这个方案是短期内不可行的。那么这个时候停止投入,再去进行新的设想,或者是深入学科研究取得突破性技术进展才是正确的道路。被年少成名的硅谷神话洗脑的年轻少女还是被自己的野心吃掉了。
另外还有一点让我印象很深的是乔布斯和霍姆斯身上都有的反社会人格倾向,乔布斯早年在对待大女儿Lisa的态度上,和霍姆斯被揭发以后罔顾事实的论调有相似之处,两个人的低同理心分别作用在了亲人和病人身上。有的时候有强专注力和切割能力,可以帮助自己更为聚焦,可以逼自己一把推动进步,但是要知道自己只是运用了一种心理工具帮助在短时间内完成某项不损害其他人的任务,不能真的就忘记了事实。
网友评论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