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流过的触感,她面上的红晕更显。
这次未在躲闪。
宋玉笙深呼吸,抬起头,对上他如沉入黑曜石的眼眸,里面宛如蕴含了冬日的暖阳,让人依依不舍的汲取着暖意,深陷其中。
她看到秦漠的眼眸倒映出她的模样,心里的波澜掀起了一波又一波,她很认真的看着他,“喜欢。”
秦漠弯起了唇角,“真好,阿笙喜欢。”
——
屋内。
秦漠怕外头的风寒重了,寻了两道清粥小菜,外加上一碗长寿面,在室内给她过生辰。
宋玉笙耳根处红的很,也不知是被外头的风冷着了,还是因着别的缘故。
她细嚼慢咽的用着长寿面,能吃的出来,是秦漠亲手下厨做的。
秦漠在一旁观察着她的神色,眉眼里都是不自觉的染上了笑,他喜欢看她,轻松愉悦的小模样,很可爱。
等宋玉笙用完了晚膳。
他轻拍了手,仆人呈了一个盘子上来,盖着黑布,看不清是什么。
秦漠接了过来,站定在宋玉笙的面前,“阿笙,看看?”
“是什么?”宋玉笙疑问道。
“看了你就知道了。”
宋玉笙慢慢的伸手,握住黑布的一角,慢慢掀开来。
是一件雪白的斗篷,即便是在这幽暗的灯光下,毛发的光亮,也散发着琉璃般的光泽。有点点的微风入了窗口,吹动了斗篷上的狐毛,好看极了。
宋玉笙抚摸着这亮色的皮袄,触感柔软,这穿戴在身上,定是连风都过不去的。
秦漠发现,她若是真心喜欢什么的时候,杏眸里会闪过亮光,那莹莹若星火的光芒,是骗不了人的。
秦漠问,“好看?”
宋玉笙重重的点了头,“好看的。”
秦漠唇边勾起笑,“喜欢便好。”
现在这个节气,穿皮袄还早了些,再等晚些时候,她便可穿着这白亮亮的皮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