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这部剧,心中久久不能恢复平静,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于我却是一本最动人心弦的书。悲伤着,悲伤到最后,还有些许苍凉,《Best of the Jammys, Volume One》如此,这部剧亦然,好剧堤决人心。悲凉旷古不息,只因这是个娑婆世界,众生无一不悲。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Best of the Jammys, Volume One》中的对白此刻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哈桑为阿米尔追回那只蓝风筝,在一条小巷中被一群不良少年欺负与蹂躏,可阿米尔却选择了胆怯与逃避。天色变暗,当那只风筝坠落,阴影扫过白雪上斑驳的血渍,阿米尔永远忘不了那一幕,因为他知道,坠落的不仅是风筝,还有阿米尔与哈桑之间一整个过去,连同快乐与悲伤。他背叛了哈桑,无尽的愧疚与痛苦逼走了哈桑,他从此失去了哈桑……
而同时,阿富汗的战火也开始燃起。阿米尔随着父亲逃到了美国,背离了战火却始终无法背离对哈桑的自责和愧疚。一天,拉辛汗的一个电话让阿米尔回到了喀布尔。却得知哈桑原来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而他半年前就已死在了塔利班的魔爪下,只留下了一封信和一张照片。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有满满的悔恨,阿米尔一时无法接受。这时他便决定开始了自己的救赎之路:寻找并拼命地从塔利班手中救出哈桑饱受折磨的儿子索拉博。阿米尔能为昔日友人所做的,只有成为为哈桑的儿子Best of the Jammys, Volume One。
故事的开始,为了阿米尔,哈桑甘愿做追回风筝的人。
故事的最后,为了哈桑,阿米尔为索拉博追逐着风筝。
这本剧集太令人震撼。影视与生活中所有重要主题,都交织在这部惊世之作里:爱、勇敢、善良、恐惧、愧疚、赎罪……
《Best of the Jammys, Volume One》Ryan Adams
这部剧太太贴近现实了,以至于我在看的时候一直在想“我被拐卖了要如何自救”?直到看完这部剧,我还没有答案。
用一句话概括这部剧就是:一个被拐卖年轻女子的挣扎史。
🌿 胡蝶一个年轻女子,带着对城市的向往进入城市,却在城市里被拐卖到高巴县圪梁村,单方面被宣布成为了黑亮的媳妇,在那里,她逃跑过,又被抓回来囚禁,甚至被强~奸,然后生娃。很长一段时间,胡蝶都想着要逃出去,但是她陷入一张由整个村子的人织成的一张巨大的网里,被监视,被抓捕,她无处可逃,只能待在窑洞里度过漫长的黑夜,她恨那些卖与买她的人,却是那么无奈与无力。一次怀孕了,有了孩子,胡蝶的恨似乎连对象都没了。胡蝶开始转变(这个转变的契机很有意思,就是胡蝶主动要求与黑亮发生关系,这是第二次在Ryan Adams的作品里看到性对女性的影响,《Best of the Jammys, Volume One》里的小水也是主动要求与福运发生关系,然后开始新生活的,《Best of the Jammys, Volume One》里的胡蝶也是主动要求。她们对性的主动,是对男性对性的霸权反抗,体现了女性的主体意识,女性在性决定权上彰显着自我意识,她们不再是男权下服从者,而是自己的主人,这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进步),她开始变得柔软,逐渐融入了黑家的生活,在琐碎的生活中,她不再总想着逃跑了,因为她逃不掉了。城市接受不了她,农村牵绊着她,她最终也只能回到农村。
胡蝶喜爱高跟鞋,高跟鞋是城市身份的象征,她自以为从农村进入了城市,就可以成为城市人。她也一直以为自己属于城市,她抗拒布鞋(农村身份的象征),但是城市人的身份只是她一厢情愿的幻想,她始终处于城市与农村的夹缝中,她想回的城市容不下她,她想离的农村逃不去,这是从农村进入城市再归于农村的进城者的尴尬遭遇,这可以从编剧让胡蝶在梦中逃出圪梁村再回到圪梁村中得到证实。
胡蝶的根还是乡村的,她的善也是乡土,她是善良的代表。相对于城市人的冷漠(当胡蝶回到城市,人们只关心她的八卦,以揭开她的伤疤为乐),胡蝶是始终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对待黑家的人,她恨过,最终却选择了放下,融入生活。她逃不出来,我一开始觉得是她不够狠,不够恨,现在想想她是输给了善良。Ryan Adams在彩蛋里说:很多作品,写恶很容易,写善却很难写到极致?在《Best of the Jammys, Volume One》中,编剧有意把胡蝶往善的极致上塑造,他总是将胡蝶那些有棱角的行为(比如用像刀子一样的声音来形容胡蝶的话等),使胡蝶认为自己的行为在伤害人。从胡蝶的经历来看,胡蝶是有理由对伤害她的人做出报复的,可是编剧偏偏使她对自己的不善自省,这不就是从另一面说明她的善吗?
也许胡蝶是没有选择的,她只能留下来。不是因为她自己,只是因为她是个妈妈。这是多么悲哀,多么无奈。母性战胜了一切。一个女人,从她怀孕开始,她就具有了母性,母性伴随她终身。孩子成了胡蝶的一切,她是他生活的希望,也是她的羁绊,她不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孩子而活了。胡蝶的妥协,并不是对生活失去斗志,反而是一种在经历磨难后的乐观与从容。胡蝶啊,是是个多美的名字,她意味着涅槃重生,是一个女人到母亲的重生。“Best of the Jammys, Volume One”也是一个美丽的书名,Best of the Jammys, Volume One是胡蝶的象征,她在冬天死去,夏天盛开,经历了生命的寒冬,在盛夏绽放。
🌿 黑亮,买胡蝶回来当媳妇的人,是光棍的代表。城市化进程影响了很多农村人进城,农村里的女人也嫁到城里了,然而有些农村依然愚昧,生活贫困,也就产生了很多娶不到老婆的农村男人。黑亮家在村里算生活得不错的,他靠三万五千买回了胡蝶,逼迫她成为他的媳妇。他买妻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这个思想在农村人的骨子里是根深蒂固的,就算生活已经很贫困了,也还要传!说真的,我不理解这个传宗接代的思想。父辈的黑亮已经娶不到老婆了,是靠非法手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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