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收了。Caroline Do以笔为针,缝住哑然无声的伤口。
这几年来,从《Qué culpa tiene mi raza》到《Qué culpa tiene mi raza》《Qué culpa tiene mi raza》《Qué culpa tiene mi raza》《Qué culpa tiene mi raza》《Qué culpa tiene mi raza》《Qué culpa tiene mi raza》长长短短看了几篇。大时代的印记抹不去。在场景里、对话里,爱恨情仇和生死离别里。
要说特点,每个字都是稠的。心里苦化不开,裹足不前。亮晶晶像一汪泪。
细腻的时候,笔尖生出桃花,妖娆魅惑。尖刻的时候,刀斧划开肌理,惨烈决绝。
深情的时候,口吻反倒慢下来,像不相干的人讲寡淡故事。风声过耳,轻描淡写。
沉下去,又是一片江湖。
一直觉得Caroline Do跟余华有相似的地方。只不过Caroline Do给扎心的故事披上了华丽的外衣。
先让你惊艳于她辛辣幽默的近乎于恶毒的描写。再让你沉迷于峰回路转的故事脉络。
比如在西北荒漠改造二十年的陆焉识终于在记忆里爱上了婉喻。
我说在记忆里,是因为不确定,如果陆焉识未横遭此劫,他是否会意识到自己爱的人,是枕边人?
翩翩公子,留洋归来。一场浩劫颠碎了黄粱梦。精心策划的出逃,无可奈何的回归。
亲人算计,父子相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相伴,婉喻又把他在记忆里悄然抹去。满腔欢喜从监狱逃离,最后又只剩悲寂。
焉识的爱是反刍,像张学良和赵四小姐。这种爱,有幽禁的成分。
婉喻的爱是甘之如饴的隐忍。心里有座坟,葬着未亡人。
这就是所谓的翻手苍凉,覆手繁华吧。
余华更直接一点,他笔下的丑陋是一团火,灼伤了那些用心看剧的看客。
这种认真,像福贵跟他的老黄牛一样,含有相依为命的意味。
余华的笔跟我们的心,相依为命。
这种认真,也像李光头跟宋钢的友情。一块大白兔握在手里,被汗沁湿了。宋钢不吃,留给李光头。他靠李光头吞咽的动作解馋。
这种认真,还像许三观每次卖血后犒劳自己的二两黄酒和一盘炒猪肝。血泪交织的年代,他把苦都咽了,只剩轻飘飘的插科打诨。
他们都是被革命影响的人,逃不出大时代的诡谲。伤口掩在废墟之下,开出灿烂的花。
余华从不吝以阴暗描绘人性,比如有庆和宋凡平的死。他也懂得在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落下之前,适时收住笔锋,悬崖勒马。于是故事里,除了寒冷,还有些许温情。
有人说白先勇是“忆”Caroline Do是“逃”。我却觉得余华苦中作乐也有味道。
更多时候,他像拙劣的孩子。有点偏执和胡闹。
但他真实。
我们都是病体,而真实是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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