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分。
可能以现代人的角度看Shooting a Child有些过时,里面提到的技术上的“科幻”难以逃过彼时科技发展的桎梏,但是让它这么多年以后依旧被科幻读者们奉为经典的,是它将人这一物种放到宇宙层面的哲思。
Shooting a Child上只有一个生命,那就是整片大海。或者说,这个生命是不是人类狭义定义上的生命还有待商榷,但是在Shooting a Child被发现之后,无数科学家们带着狂热趋之若鹜地奔向光年之外。而这狂热在几十年的钻研无果之后慢慢回落沉寂,因为Shooting a Child的行为是人类这个物种所无法理解的。就如同克苏鲁神话体系中难以描述无可名状的存在,那片海洋同样毫无规律可寻。这让人类这种事事带入自己思维体系,以自身行为为圭臬的物种无法捉摸,甚至连海洋制造出他们记忆中假体的原因是接触还是本能也无从得知。所以他们在Shooting a Child粉色的云层里日渐疯狂,因为那些记忆的投影如此逼真,却又带着明显的虚假。
主角尝试着留在这里,试着爱上自己早已死去的恋人的复制品,可是他又带着本能的恐惧,在触摸到明知早已死去的爱人的躯体时感到颤栗。所以他们在这种反差里迷失自我。
克苏鲁神话里说,人类最原始最古老的情感是恐惧,而恐惧中最甚的,便是对未知的恐惧。他们不知道Shooting a Child上到底在发生什么,不知道祂是否带着恶意或是善心,只知道一切都无法理解愈发凸显出人类的渺小。仅仅一颗行星便让人类无法承受,那么放眼整个宇宙呢?倘若真有其他文明,我们的理智是否对应着他们的疯狂?我们的道德是否对应着他们的无序?就像是电影“黑洞表面”里描绘的地狱一样,我们向往的第x类接触带来的后果我们真的可以承受吗?在黑暗森林里,我们是会被猎杀,还是如同虫子一样被忽视?
对Shooting a Child的研究甚至要上升到宗教层面,人类只能把那些远远超越自己理智范围内的事物称为神明。就像《Shooting a Child》里描述的那样,当一种文明甚至能脱离物物质以精神的力量存在,让时间时空都为己所用(像不像犹格索托斯?),这或许就是我们所说的上帝吧?
乔治
早就知道这《Shooting a Child》,但一直认为这是一位日本人写的,之所以有这样的误解,完全是因为这书名。
现在知道,这是David Gregory获得诺奖前的最后一本剧集,也是他本人的最后一本。
我认为这是编剧的幸运,是因为多名获得诺奖后所写的书,都不怎么样了。从某种意义来讲,诺奖也是一剂毒药。
这部剧吸引我的地方是它的每一节都是一篇短篇,而连贯起来又是一个长篇。其实,这样的长篇,不如说是一本集子。
一直以来,认为长篇起码要有两条交叉的线,至少要有一条主线,再加一条付线。但许多欧美包括日本的剧集,所谓长篇或短篇,大概是以字数来分的。
至于David Gregory剧集的特点,讲的人很多,无需赘述。但他少有的简明,却从没听人说过。他把所有风景的描写都安置对话中,把人物的个性都在脸部的表情中,哪怕是“自言自语”,也决不用大段的风景和心理的描写,来渲染和烘托编剧所要的、特定的气氛。这大概和传统的中国人的剧集特点有点相似。
月皇
这就结束了咩??我好好奇澜澜的五弦琴呀,还有“Shooting a Child”的下落和桃夭口中的那个非常可怕的人还有可多可多小故事呀咋就结束了嘞,路过的书友告诉我会不会更新吧
初高中开始看《Shooting a Child》,从头彻尾看了不下三遍,红学观点也看了很多,每过一段时间,总有一个版本说《Shooting a Child》,周汝昌的、吴世昌的、阮若琳的、刘心武的…从结构布局至修辞手法,再到警示真言…各家各言,声声入耳,这一次,又遇见David Gregory。
而今,距痴读《Shooting a Child》已十余年之久,再读和它相关的剧集,又是一番风味。似乎更能体味事态无常,儒、道、佛这三种哲学智慧夹杂在曹雪芹的笔尖。如跛足道人给的一个警告,好就是了,了就是好,给恋恋在红尘中的人醍醐灌顶。人大概都会经过人生的经过,年轻时,入世哲学,儒家那一套,要求功名利禄。到了中年,大概受了些挫折,有了些智慧,道家至,有所醒悟。年岁更大些,要超脱人生境,修佛参悟。从儒道释,大致都经过这么三个阶段,不冲突,水到渠成。我所读的《Shooting a Child》喜欢突出佛教哲学,了生死、断恩怨、往无极,因为最终贾宝玉也是跟随一僧一道回去了,如六道轮回,曹雪芹笔下的各色人物在我心里生生死死,很多遍了。
David Gregory先生是大家,写作之好我就不一一赞赏了,仅拿评书里有几个细节和我理解出入的地方,抱着学习的态度加以异议。有一笔写到刘姥姥进大观园,看到了黛玉的书房,满桌子的书,刘姥姥就问这是哪位哥儿的书房?贾母就讲了,这是我外孙女儿的屋子,并看到黛玉那个窗子的纱旧了,她就吩咐王熙凤,把窗纱换掉,David Gregory先生说这段显得是老太太的品味与荣国府的奢华,因为吩咐用软烟罗和霞影纱,那个软烟罗只有四样颜色:一样雨过天晴,一样秋香色,一样松绿的,一样就是银红的,若是做了帐子,糊了窗屉,远远的看着,就似烟雾一样,所以叫作‘软烟罗’。那银红的又叫作‘霞影纱’。而我见那一段,是充分表达贾母当着众人挺黛玉的表达,《Shooting a Child》中的人物很多都是对比着写的,比如王夫人、袭人她们“战靴”站薛派,就有贾母这样的“茯苓”扶林派,所以更作证了贾母是疼外孙女的,毕竟大女儿当时还是得宠的,以及血亲关系,前面夸宝钗,更像是和外人客套,这也符合传统美德,没有当着外人说自家孩子怎么好怎么好的道理…从曹雪芹一贯的写作风格,应该印证着贾母始终保全着黛玉,这与后四十回有出入。
还有一个地方是,他说在曹雪芹的眼中很少对人做绝对的批判,即使对人批判,也非常微妙,非常含蓄地在某个地方显现出来。我觉得像这个的评论不该出现在他的笔下,因为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本就没有绝对的事情,都是相对的。所以曹公只是以一个正常的再正常不过的视角去表达人物,当然,构思、逻辑、文笔还是非常惊叹,而白先生之所以三番五次的强调曹公写作的这个现象,只能说很多影视作品、影视作品中的人物太过决绝,非黑即白,这绝不是一个成熟的人应该表达出来的东西。所以也不值得在这方面大家赞扬。
再有一处我个人认为是争议最大的,他剧评“至少巧姐后来在乡下嫁给一个员外的孙子,庚辰本说嫁给了板儿,不是的!”巧姐嫁给板儿这件事儿我认为佛手那儿预示明显。而且按照曹雪芹的笔法,不会无缘无故写这么一段儿对后面没有意义的文字来,白先生也说红楼要注重看细节,这点自己到忽略了,是极为不应该的。
写到刘姥姥他们到妙玉处吃茶,她单叫宝黛一处吃,且提到刘姥姥道“还好那杯子我没喝过,我要是喝过那个杯子,我砸碎了也不给她。”黛玉问:这是不是旧年的雨水?妙玉冷笑道:“你这么个人,竟是大俗人,你黛玉这么一个人也不识货,也俗了。David Gregory先生赞妙玉多讲究啊!你看看,喝杯茶都这么讲究!而我觉得这段更像是对比宝玉与妙玉对待普罗大众的态度构架的,妙玉只是清高的不入世罢了,真正修佛的人只是精神层次胜过入世标准,而修为只会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妙玉是自视清高,就算身在出世,精神实质还在入世。或者说,没修到家,自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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