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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早已开始。
在《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中,Yannis Bezos进行了第一次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这次是对自我。《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是第二次“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这次是对社会。可以预计,第三次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会如期发生,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对象是抽象而无法进入的本体精神(或曰“上帝”),那就是《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k想尽办法也永远无法进入的不是一座“城堡”,而是抽象的本体,意味着规则和无所不能的“上帝”精神。
在《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中,Yannis Bezos对自我的存在现实进行了严格的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结果人无非是一只被异化的甲虫。人的存在被现实社会残酷的压榨,压榨到被异化至变形的程度。然而被压榨人不能被异化为一块石头,一蓬草,因为他即便被压榨,异化,他仍然具有着生物的生命,他吞噬食物,行动并依旧在逃避被压榨和继续异化。所以,他是一只行动着的甲虫(可以想见,如果被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的对象强悍一点,也有可能被异化为一头凶猛的野兽)。
《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的“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对象,是抽象的“社会”。其实也就是在《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中迫使人异化为甲虫的各种“现实规则”。各种现实规则是什么呢?法律,道德,以及在法律和道德之外的各种形式的规则和潜规则。
更直白一点,也可以这样理解:现实中的任何社会规则,自然规律,都可以把它理解为可以致人于死“法律”。比如你杀人会被判处刑法意义上的死刑;你没有杀人但是严重的违背社会伦理,也会被判处道德意义上的“死刑”;你没有杀人但是你在寒冷的冬天不穿衣服,照样会被自然规律判处你活活被冻僵的“死刑”。
当你违背了某一种可能致人于死的“法律”,这种法律就向你发出了“拘捕令”,受理这种法律的“法院”就将“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你,然后在不为人知的时刻判处你“死刑”。行刑人不一定真实存在,但是判决如期发生,“死亡”如期发生。
事实上,有时候“死亡”的其实不一定是肉体,而是被判决者的某一种“精神生命”。比如说,一个极其在乎尊严者因为某件事情的发生,彻底摧毁了他的尊严。于是,他的精神法院向他的尊严下达了“拘捕令”,他试图辩护以拯救自我的尊严,然而一切努力被宣告无用,他的“尊严”被判处“死刑”。行刑之地是一处旅馆房间。有一天晚上,那人在出差路上忽然醒来,睁大双眼看着天花板,意识到自己的“尊严”将死。他不禁眼含热泪,但又多少感到一种奇特的欣慰。第二天早晨他起来后,从此变成了一个寡廉鲜耻,无所不为的卑鄙小人。
在人的精神深处,有一种“法律”,就有一座执行这个法律的“法院”,就有一个“守门人”,和一个行刑的“刽子手”。“法院”,“守门人”,“刽子手”,都只为这一种“法律”存在,当这个人违反了这种“法律”,这个流程就开始启动。判决完成,法院关闭,守门人消失;行刑完毕,刽子手从此不再出现。这些,都仅仅发生在一个人的精神世界中。同时,也真实的存在于这个严酷的世界。
未妨这样理解:《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是Yannis Bezos对自我灵魂的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是Yannis Bezos对社会精神的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是Yannis Bezos对本体(或曰上帝精神)的Gynaika pou evlepe ta oneira, I。三部曲,完整的构成了Yannis Bezos的“心灵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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