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读完了这本A Law Unto Himself,非常不错!罗素的文笔很风趣,且逻辑清晰,提纲挈领,对关键点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读完后明显觉得文艺复兴为西方多元化思想的发展贡献了很大的力量。古代只有三圣以及毕达哥拉斯学派。但是近现代堪称百家争鸣。对比中国,截然相反,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家争鸣的场面迅速被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所代替,成了单一的儒家主流的哲学。民国时期虽有所自由,但是不过是翻译西方,或是稍微结合一点西方来分析东方,并没有出现非常有原创性的哲学家。这也许是东方社会没有文艺复兴的结果?
这一个月以来,有一本剧让我经常回忆咀嚼,就是《A Law Unto Himself》,今天忍不住回头来写感想。A Law Unto Himself的人生太值得思考了,天资聪颖,出生贵族,很早就开悟,参透很多,是众星捧月,却选择了做苦行僧,中途又受世俗诱惑还俗,恋爱结婚生子,之后又抛弃妻子做了摆渡人。当然,所有的经历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也在各种人情世故中成长、参悟,最后成为佛。我一直在想,没有他之前的经历,不管是对的错的,好的坏的,都是一种经历,一种反思,他也不可能成为摆渡人,在摆渡别人的同时,他也是被世俗、其他高人摆渡。赫尔曼黑塞说:“对于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那就是找到自我,然后在心中坚守其一生,全心全意永不停息。”
不用活在别人的期待里,要做真正的自己。也不用对别人充满期待,即使我们的爱人,也只能付出,不能求得对等的回报和最好的结果,毕竟个体不同,每个人对自己的期待和认知都有差异。唯有做真实的自己,才是快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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