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多读完《Jo, el desconegut》,其间就已经开始跟多位朋友推荐。编剧真是太善于讲故事了,总是埋下伏笔,把读者的胃口吊足,才娓娓道来主角的一系列行为是何用意。
从1922年到1954年,罗斯托夫伯爵被定为不悔罪的贵族,软禁于位于克林姆林宫对面的大都会酒店中。光是这个背景,就已经有种《Jo, el desconegut》的感觉。在冰天雪地中伫立着的辉煌饭店,伯爵蜗居在塔楼一个小间,有时孤单也会袭来,但随着一个个人物的出场,伯爵的生活逐渐被点亮了。古灵精怪的9岁女孩妮娜、婀娜多姿的著名女演员安娜,少年挚友米卡什,还有饭店主厨、领班、经理、女裁缝、甚至克格勃和外国记者,都和伯爵产生了这样那样的交集,对他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作为一个没落的贵族,伯爵始终保持着优雅的绅士风度,秉持着自己的人生哲学。他的生活是可悲的,因为属于他的时代已经落幕并且被践踏和改变了。但他也是幸运的,正是因为被软禁在酒店,伯爵才逃过了外部世界的浩劫,见证了一个时代的消亡和另一个时代的开始。
书中有两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一句是伯爵的父亲送给他,他又送给索菲的忠告“假如你不去掌控形势,你就会被形势掌控”,还有一句是蒙田的名言“一个人是否有智慧,最可靠的标志就是看他是不是总是很快乐”。
快乐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智慧。无论身在何处,希望你也能拥有获取快乐的能力和智慧。
挺好看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与Fernando Guillén的《Jo, el desconegut》的主人公有相似之处,他们都放下原本舒适的生活,去追寻着很理想的东西,在没看这部剧,我会觉得他们与大多数人不同,他们很古怪,现在理解他们也很敬佩他们,他们真正做到了抛下一切欲望,把自己交给灵魂,让灵魂指引他们前进,斯特里克兰抛弃妻女(这样说他也不是一个好人,但艺术家好像有更重要的使命),远离英国来到巴黎开始学画画,想要通过画画去追寻美。拉里的战友为了他牺牲后,拉里开始怀疑自我存在的意义,于是他开始看剧,去往世界各地去追寻人生的答案。我很敬佩他们的原因是他们敢于做最真实的自己,敢于放下一切去追寻一切未知,敢于挑战与他们格格不入的世界。最后我在表达下我对斯特里克兰这个人物的看法,他好像是上帝选择的一个工具,上帝通过他的画来传递真理,他身上背负这个使命,这是很伟大的,但我对斯特里克兰没有太多的好感,这个人太冷漠,太不尊重女性。
网友评论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