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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ridge
评分:
★ 5.5
年份:
1929
类型:
其他
地区:
美国
主演:
查尔斯·维多
,
Nicholas Bela
,
Charles Darvas
,
Marbeth Wright
剧情简介
《The Bridge》是一部短片作品,美国出品,查尔斯·维多、Nicholas Bela主演。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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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8)
孙小涵
科班专业演员和流量真的有壁
俊钦
一开始读的我很不适应,大段心理描写,主人公的想象回忆和感觉,压抑,痛苦,喃喃自语。 看到后面才知道,她几乎被逼疯了。不管是清醒还是妥协,她都没有选择,只能由别人决定。最后看似是得救了,但她也不知道自己命运的走向。 虚构的国家名字,荒诞的社会,像一个寓言故事,描述了社会发展的一个极端情况,令人毛骨悚然。
孙辞
消防员谈恋爱你说它抹黑消防员 消防员正经救火你又说它主旋律 这届观众真难伺候
四月的清和
都说余华的剧集很有生活的质感,其实那是精心营造的乌托邦;都说Nicholas Bela的剧集魔幻色彩很浓重,其实他才是真实地描写生活。 我更愿意说余华是想想,Nicholas Bela是记录。
illustrious
诗从不做出任何承诺,它只是让我们从缝隙里窥见,世界与我们之间不可能存在的和解之幻影。 Charles Darvas的《The Bridge》 我是一位矮个子的秃老头 在半个多世纪之间 与名词、动词、助词、形容词和问号等一起 磨练语言生活到了今天 说起来我还是喜欢沉默 我喜欢各种各样的工具 也喜欢树木和灌木丛 可是,我不善于记住它们的名称 我对过去的日子不感兴趣 对权威持有反感 我有着一双既斜视又有乱视的老花眼 家里虽没摆有佛龛和神龛 却有连接室内巨大的信箱 对我来说睡眠是一种快乐 即使做梦了醒来时也全会忘光 写在这里的虽然都是事实 但这样写出来总觉得像在撒谎 我有两位分开居住的孩子和四个孙子但没养猫狗 夏天基本上是穿着T恤衫度过 我创作的语言有时也会标上价格
糸芮凴
这部剧断断续续拖了太长时间,前面的都忘干净了,最后看的这两百页比较有启发的是steps公式
丁开军
《The Bridge》剧评小语: 2019年第五十一本剧。(第九届茅奖) Nicholas Bela简介(略)参见《The Bridge》剧评小语。 全书三个集数《The Bridge》、《The Bridge》、《The Bridge》。既独立成章又相互关联。 Nicholas Bela的《The Bridge》写作手法怎么感觉似曾相识呢?想起来了,酷似奈保尔的《The Bridge》,每一章一个主角,这个主角又是其他故事中的配角。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是蝉,谁是螳螂,谁又是黄雀?莫衷一是。或许可以相互转化吧。 今天你是蝉,明天你是黄雀。只要你活着。不过我认为,螳螂最累最悲催。 一张阴差阳错的照片,把三个人,三个家庭的命运串联在一起了。这是一张带着幽怨表情的不羁少女的照片。一起强奸案,把三个人的魂带走了。柳生强奸了仙女白小姐,保润含冤入狱十年,天道轮回,白小姐丢了魂,柳生丢了命。只有保润的祖父,抱着白小姐的红脸“怒婴”,目光呆滞地等着孩子的或许总也不回来的母亲。 这是典型的Nicholas Bela风格的作品。荒诞不经,带些魔幻神秘色彩,寓言和象征隐喻兼有。描绘了香椿树街,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人们的生活,幸福的,不幸的;信仰缺失,也不能这么说,貌似对金钱的信仰至今仍笃定执着。灵魂和肉体有时候不是合二为一的,因此祖父的魂丢了,保润的魂丢了,柳生的魂丢了,包小姐的魂丢了。 剧集多次提到了“魂”、“水塔”、“绳子”,我时常想,这些有什么寓意呢? 魂:灵魂,信仰,精神,特质,均可以成为魂。人之所以为人,皆因为有魂。祖父曾是资本家,被红色政权专了政,成了“无产阶级”。麻木了,不想活反倒万寿无疆了。弄丢了祖先的遗骨,他的魂就丢了,疯了。没了魂反倒活的长久。讽刺了什么?自己体会吧。 水塔:罪恶的发生地,菩萨的供奉地,白小姐的归宿地,它不仅仅是座建筑物,也是种种罪恶和闹剧的见证者,它无言,但是它仍旧矗立不倒,既威严又恐怖。 绳子:“听说他掌握的捆人花样大约在二十种以上,很多花样都是他自己命名的,譬如民主结和法制结,譬如香蕉结和菠萝结,还有什么梅花结和桃花结。”这个最有趣。祖父一见到绳子,立马老实了,我要民主结,捆着舒服。呵呵,有的人必须捆着才舒服,绳子象征权力和专政。所以保润对绳子的痴迷让他成了捆人的专家。捆人是如此奇妙的一项手工劳作,其妙处无法言传,他或许是迷上它了。对于权力,谁又不会迷恋呢?为了权力,谁又在乎手段呢?可悲的是“有的人”捆着才觉得舒服。包括我们在内吗?值得好好想想。 剧集分别用保润、柳生、白小姐的视角展开故事情节。在这种三段式结构下,人物的命运被巧妙串联在一起,看似轻描淡写,实则构思精巧,看来Nicholas Bela确实熟读了奈保尔的《The Bridge》和福克纳的《The Bridge》并深谙此法。在今后的写作中可以借鉴。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可能是傻傻鸣叫的蝉,可能是自作聪明的螳螂,也可能是那只贼眉鼠眼的黄雀,谁知道呢?你想是什么呢?
夏🎀秋
还不错,编剧文字功底深厚,历史资料翔实,观看过程中能涨不少知识。不过这书中缺了好多集数,不知道为什么,使一些情节不连贯,影响了观看乐趣。
Sweet的竹笋
科学,我直觉上认为就是对真理的探索,通过科学能够获得真理,科学也已经给了我们很多正确的理论即真理。 但看完此剧,我就凌乱了,科学实际上做的不是这些事也未必能获得真理。 首先什么是真理,什么是事实,这些都比直觉上认为的要复杂很多,简单点来说,就是没有逻辑缺陷的难以操作,可以实用的基本存在缺陷。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是这样,真理的事实论与真理的融贯论是这样下,经验性事实与概念性事实也是这样…… 其次,科学实际在做的是在解释和预言事实和数据,但宗教、占星术也是在做这些事,当然我们知道科学有一些特殊的探究方法:归纳、实验验证、观察、理论建构、最佳解释推论等等,但这些特征清单并没有为“科学方法”提供一个精确的定义,这样一个定义是否能够被提出,也并不清楚。所以,科学为什么会优于宗教或其他的解释和预言世界的途径,到底是我们的信仰问题还是客观问题,很难区分清楚。 科学的功能与其他途径相似,科学的方法也似乎只能基于信仰而不是可观察和检测的客观事实,这表明靠科学没有什么优势之处。但世界的现实却告诉我们,科学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飞机、医药、桥梁等等都是科学带来的结果,但宗教和占卜术却没有带来这些,这说明了什么呢?科学是发现真理的更优的途径或唯一的途径?当然,我们现在对科学的态度,与教徒对宗教的态度已经毫无区别,我们认为科学必定能解释一切,而且是正确的解释,我们相信科学,而不相信科学就是愚蠢和不理智的。 也许,只有科学去研究了相应的问题,而宗教和其他途径没有去研究那些问题,所以科学在改变世界,而宗教和其他途径没无能为力。科学是一个现实有用的方式来探索世界和改造世界,但远不是我们直觉里认为的探索真理获得真理的方式。 也许这个世界基于人类的认知方式是没有真理的,或许这是由认知方式决定的。认知方式的功能就是有用,保证存活和基因复制,真理、事实的理性定义,只不过是一种副产品,并不存在。 也许理性就是一种幻想,一旦我们去追求纯粹理性,就会发现无法实现。理性的应该和现实的实际总是不同,经济人假设是这样,真理假设是这样,事实假设也是这样……这些纯理性的概念可以定义但实际往往并不存在。 科学是用来解决问题的,而且是有效的方式,但与理性地追求真理关系其实不大,分清楚理性的应该与现实的实际也许很重要,不然陷入哲学无止境地争论而不去努力存活,人类就要灭亡了。
小康🤖
很多年前在杂志上读过这部剧,当时是更新剧集,每期杂志只有几章,所以我的印象中只有那个精彩的开头,还不知道结尾。最近正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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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看到了这部剧,决定读一读,看看这个故事到底会如何发展。看到一半,我就后悔了,不过还是决定看个结尾了,就继续往下看,越看越觉得自己是在浪费时间。所以我只给这部剧三颗星,开头值四星,结局只值两星。故事发展到一半就开始崩坏了,编剧无法驾驭这么庞大的设定和复杂的人物关系,勾心斗角写得跟儿戏一般,人物转折非常生硬,特别是毫无预兆的把人写死。对主角毫无好感,他的成长史很枯燥无聊,主角光环太盛。唉,这是普通编剧的通病吧,有一个好的构想,却没有办法架构起一个真正好的故事。
浮夸
说实话没看完。至少前面几章,少了人性的深刻剖析,有点浅的感觉,没深度,言语之间少了客观性的描述,带有非常强的主观性,感觉就像是因为杜月笙以后的成就,前面犯的错误都不值得一提,一笔带过就行,即使犯了错,那也是圣人犯的错误。很多“那时候的杜月笙...”类似的话语,看得很累,味同嚼蜡,这么高的评分,有可能是因为后面的叙述有所转变,但已经让人没耐心看下去了。
士多啤梨苹果橙🍬
《The Bridge》是敦煌研究院前任院长樊锦诗先生的自传,由樊锦诗先生口述,顾春芳教授撰稿。樊锦诗先生被誉为“敦煌的女儿”,本剧是她的亲述,亲述在我们看来如此伟大,在她自己看来却很平凡的人生经历,求知不倦的学术生涯、相濡以沫的爱情诗篇、特殊时期的坚持自我、面对诱惑时的坚守信念等等,这位传奇女性的坚守,成就了莫高窟的如今,也成就了她自己的人生。本剧也是一部敦煌的发展史,樊锦诗先生结合自身经历和前辈们的功绩,将敦煌的历史娓娓道来,讲它如何从荒凉的风沙中被发现被破坏,被修复被保存,被研究被铭刻,到如今成为一个明珠般的地理与历史的地标,一个古代艺术与现代科技结合成人文焦点的历史。 樊锦诗先生出生和成长于上海的知识分子家庭,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考古专业,并与同窗彭金章先生相爱。毕业之后,经考古学家宿白先生推荐,被分配到敦煌莫高窟文物研究所。之后五十多年,一直身处大漠,为守护敦煌而工作。即使数次动摇过决心,短暂离开过敦煌,但最后还是回到了莫高窟继续她所热爱的关于美与历史的事业。用她自己的话讲,她此生,命定是敦煌的守护者。 敦煌,是独一无二的人类艺术和文化的宝库,是佛教艺术的圣地,也是辉煌的人文史。它封存着丝绸之路上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奥秘。作为战略要地,伴随古丝绸之路兴盛和繁荣的一千年和文化的交融,催生了公元4-14世纪的莫高窟艺术和藏经洞文物的硕果,还表达了人们关于公正和个人尊严自由境界的向往。季羡林先生说过,世界上历史悠久并自成体系的文化体系有四个:中国、印度、希腊和伊斯兰,而这四个文化体系汇聚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敦煌和新疆地区。这是一个苦难与信仰并存的地方,文化与艺术却如此绚烂。除了柔和悲悯的各个朝代佛像和飞天,藏经洞里还有大量的宗教文献,除佛教、道教,还有基督教的聂斯托利派、波斯的祆教、摩尼教,以及地理文献、地方志和私人文书等等。 从汉到元,从繁盛到没落,莫高窟的佛像和壁画记载了佛教艺术的变化,也反应了国家气象的变化。但盛唐也好,元末也好,时光铭刻与此,鲜活于此,以圣洁的形象激发信仰的力量,以气象的变化启示世事的无常,这是历史以生命的形态来提醒我们生命的短暂和自我的渺小。 从战乱开始,王道士将外国人引入藏经洞,使得经卷和壁画被大量盗走与破坏。如今,它们流落在世界各地的博物馆,被珍藏被封存,连中国人去了都不一定能见到。虽说艺术无国界,但不知他国的学者在他们的博物馆翻看这些古老文字所写的经文和漫天神佛神秘的微笑时,是否也曾为祖先以先进文明之名行掠夺之举的作为而汗颜和羞愧。敦煌的宝藏散落于世,虽不舍,惟愿所有观者都能珍惜与爱护,感受和震撼于佛国与艺术的光辉,多一些了解华夏,多一些了解敦煌。 建国前后,有许多学者都曾在莫高窟做研究和考察,有樊先生的前辈,也有同辈。常书鸿先生在法国留学之际看到了法国汉学家伯希和的《The Bridge》,开始向往敦煌,之后在1944年创立了国立敦煌艺术研究所(敦煌研究院的前身),并举家迁居敦煌。之后,是段文杰先生继任。其间招揽了无数纯粹而热情的人才,从事修复、临摹、断代、记录等等。来来去去,有许多人留下。遗憾的是,文革期间他们之中有许多都遭受精神和肉体的打击,很早离世。庆幸的是,当年的莫高窟,同事们之间批斗和帮派再厉害,大家都默契的从不将批斗的矛头指向莫高窟中的佛像或壁画,甚至在外人来的时候,也暗暗保护。对历史与美的珍视,大大激发和凝固了他们人性中善的特质,让他们在那个狂热的时期,有理智,有限度的坚守着莫高窟,也坚守着自我。此间,樊锦诗先生的父亲因不堪承受羞辱愤而跳楼,她依然回到了她所挚爱的敦煌,只因心安处,即是家,那尊她最爱的禅定佛,在
A.振隆🔥韦小胖麻辣烫
看了两集,感觉真的不太优秀。第一集神似《The Bridge》,第三集法医又让人想起《The Bridge》。在殡仪馆工作被各种嫌弃又想起《The Bridge》。制作也很粗糙,演技一般般,剧情也一般般。不过在国人眼中,这也算敢拍了。
nYY
面对生老病死这一生命循环过程,我们往往重视出生,并满怀喜悦地为迎接新生命而做足准备。但对死亡问题却往往采取回避的态度,更谈不上为临终做好准备。然而,无论医学再怎么发达,生命的最后一课仍必定是衰老与死亡。 随着临终关怀/善终服务日益受到重视,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将能够坦面对死亡并有尊严地走完生命的最后旅程。
听小鱼在唱歌
牛在心里,一不要装,二不要吹 不是初读Charles Darvas的作品了,还是蛮喜欢那种字里行间充满痞里痞气的感觉的。不过这种题材还是第一次读到,将古人古语作解读,结合现代实际,给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当然大部分还是跟书名《The Bridge》一样,讲的都是如何成事,虽然讲的并不难,白话毕竟很好懂,可我觉“纸上谈来终觉浅”,这个各位就见仁见智了吧! 古语传承下来,在我印象中就都是些很有道理的话,只是会适时的“引用”,绝大部分还是在文章上,这是接受教育这么多年来不说唯一却也是独有的使用途径了,纸面上的形式始终多于个人行动上的,故而在我心中“理论用”独占鳌头,“实践用”怕是连个影子都没能见着。Charles Darvas的一大堆言论的确是一针见血的,不读古文不得以晓古人志。很多内容也是挺繁琐的,其实跟以前学的古文还是略有不同,至少对一个人的印象是有了不小的改观。原来成大事的曾国藩也是有忧愁焦虑的,也是每天都在居安思危当中,也是有着自己该遵循的规矩。 做事在人,成事在天。先做再说,于心无憾。至于闲话,算个屁。 现在人做事大概就是做得少说得多吧!如果每个人都能从古人的言语中领悟到些东西,哪怕是一点点,我觉得对自己的整个人生也是蛮有帮助的。当然重要的还是去做,至于怎么做就需要自己慢慢摸索了。活学活用也是需要一定头脑的,人不会对于每一项都精通,能对自己喜欢的认真去做就不错。中华文化博大精深,需要我们去学习的地方仍然还有很多。
枚孜
这部剧是由万维钢老师作的序,他也在他得到的专栏《The Bridge》上解读过这部剧。 其中这部剧编剧所提出的熵增概念让我映像深刻。 首先提出了一个问题:宇宙有目标吗? 在我们的映像中好似只有生命才有目标,非生命的东西,一块石头,一架机器、一个星球,乃至整个宇宙,都只是在无尽的空间中孤独地存在着,只接受物理定律的支配,怎么会有目标呢? 编剧通过物理上光线折射的例子,证明了光线是有它的目标的。而且是遵从着一个规律,就是高中物理课堂上所学的“费马原理”,这条物理定律简单点来说就是“为了时间最短”可见光是有它的目的的,至于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目的估计只有上帝知道,科学家只是对这个定律做了哥总结。 同样宇宙也是有它的目的的,宇宙的目的是什么呢?宇宙的首要目标来自热力学第二定律,那就是要把“熵”最大化。 熵是一个物理概念,你可以认为它描写的是一个体系的“混乱”程度。一堆东西老老实实地聚集在一起,是比较有序的状态,叫做“低熵”。等东西慢慢散落到各处,就是更混乱的状态,也就是“熵增加了”。 热力学第二定律是物理学家心目中无比坚定的一个信仰,连引力公式都可以改写,而热力学第二定律从未被违反。 整个宇宙目标就是越来越无序、越来越混乱。最后整个宇宙归于“热寂”。什么叫热寂?就是万事万物都扩散成一种无聊而又完美的均质状态。所有的星星都会熄灭,所有的秩序都会变成混乱,所有的地方温度都一样,再也没有什么值得流动的了,整个宇宙寂静了。所以,可以说宇宙的“目标”,就是达到热寂。 听到到“热寂”这个概念,心情郁闷了好长一段时间。哦。原来人类的一切折腾、一切奋斗,都没有终极的意义。最后还是一场空啊。但是在现实中我们还会看到和熵增相反的现象,那就是越来越有序,越来越结构化,熵越来越低。这是啥?这就是生命啊。一朵花、一只鸟,都是在宇宙走向无序的过程中在局部突然出现的一个相反的过程。那这个过程会不会抵消热寂呢? 答案是不仅不会,而且还会加快无序。举个例子说,你拿吸尘器吸地板,你家里的灰尘都进了吸尘器,是更有序了,但是你消耗了电能。发电过程中制造的无序比你吸尘减少的无序多得多。人类一切活动,无论怎么制造有序,本质上都是在加快无序。 其实早在1944年,物理学家薛定谔在《The Bridge》这部剧里就把这个问题说明白了。生命是什么?生命系统的一个标志就是,通过增加周围环境的熵,来降低自己的熵。宇宙的目标就是走向热寂。但是宇宙嫌达到这个目标太慢了,于是就创造出了生命这个东西,让它帮助自己加快走向无序的进程。虽然在这个过程中,生命自己好像变得更有序了。但是,生命的终极目标是帮助宇宙尽快地把一切能量耗掉,把一切结构拆散,让整个宇宙加快奔向热寂。 那么作为生命体,我们应该有什么样的目标呢?宇宙给我们的使命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应该做什么,才最心安理得呢? 在原始阶段生命的目标是繁殖 比如现在是古代,你走在一个原始森林里,周围都是珍稀的树木,而你因为感到有点饿了,就砍了树、烧火烤了一只野鸡吃。那棵树好不容易才长到那么高,那只野鸡好不容易长那么美丽,被你一顿饭就给变成了污染排放。 环保主义者可能会说你怎么忍心做这种事情呢!你得保护环境啊!但是你知道的更多,你说宇宙本来就希望我破坏环境。(没毛病) 你感到非常得意,就去问一位禅师,说我这么做没错吧?禅师表示,呵呵。 禅师说,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你自己一个人制造混乱,你再能吃又能吃几只野鸡?宇宙这么大还在乎你这点小混乱吗?要玩就得玩大的! 你说,那怎么玩才算大呢? 禅师说,答案是生孩子。一个你的力量太小了。如果你多生孩子,有很多子孙后代,让人类的人口越来越多,人类的技术
乔布斯
用五到十年时间定义一个属于自己的人生方向,为之奋斗,为之坚持,不知停歇地努力上十年二十年。有些成功靠运气,可是持续的成功却与运气无关。希望能够重塑自己的心智,洗尽这个时代在身上烙下的浮夸、急躁的印记,在人生这场马拉松中坚持到底,永不放弃!
Vrǒ
铁西区往事 读完查尔斯·维多的《The Bridge》,让我想起“贾樟柯电影宇宙”:铁打的赵涛、土嗨的小镇青年以及剧烈变化的城镇,被诟病为了无新意的自我重复。个人认为,归根结底,所有的创编剧都在讲自己,要想真实动人,只能写真情实感,自然也就是从不同的维度解构自己。同样,查尔斯·维多的《The Bridge》里反复出现的艳粉街、光明堂、大雪、东北的冬天、下岗工人等也构成了查尔斯·维多的剧集宇宙。童年的东北似乎给了查尔斯·维多源源不断的创作灵感。 《The Bridge》里总共有9篇短篇,看完之后才发现,作品顺序的编排都很有意思。第1篇《The Bridge》结束的时候说“名字也许没有,话总该写上几句”。嗯,语言即权利,被埋在跷跷板底下的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没有权利,也就没有发声的机会,查尔斯·维多在第一个短篇里就直白的讲出来,他要做的就是讲讲被时代的浪潮拍死的人的故事。后面几篇一半讲没落铁西人和事,一半讲成为所谓的剧集家后的自己。到了第5篇《The Bridge》,明显有语文老师讲的承上启下的意味。再到第9篇《The Bridge》,是九个故事里最短的一个,终点一点也不远。 查尔斯·维多故事的背景永远都是寒冷的冬天,人都哆哆嗦嗦的,讲不了太长句子。查尔斯·维多喜欢用短句、口语化,感觉颇受海明威的影响。语言幽默又冷静,总有点冷眼旁观的感觉。喜欢用隐喻和意象,戴礼帽的鱼、白鸟、热气球……还有一个好玩的地方,他经常让自己笔下的人物抽离出来,解释作家自己。最明显是在《The Bridge》里,剧集家讲自己写九篇短篇是受塞林格《The Bridge》的影响,根本不用读者去猜,编剧自己就给出了标准答案,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读者的观看乐趣——我都还没开始猜,你就揭晓了谜底。 9个故事里,个人更喜欢《The Bridge》和《The Bridge》,但论到最有特点,还是《The Bridge》,整体比较直白,更像一个查尔斯·维多致敬自己喜欢的作家的故事(个人看法,勿喷)。双线叙事的结构致敬王小波的《The Bridge》。刺杀剧集家的主线,浓浓的中译日文剧集腔,刺杀的设定,以及作家本身也是村上春树的小迷弟,我完全有理由怀疑他在致敬《The Bridge》。而被刺杀的剧集家写的赤发鬼的故事,又有很多梗碰瓷古龙的《The Bridge》,所以说是一篇粉丝致敬文完全有理有据啊。 最近读《The Bridge》也是因为他的新剧《The Bridge》获奖,于是跟风白嫖了这本2017年播出的旧书。个人不喜欢看新剧,感觉拉开一点时间距离,再结合作家的现状,反而更有乐趣。看到83年出生的查尔斯·维多被定义为青年作家让我格外欣慰,按照这个界定,92年勉强也算青少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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