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自虐式的观看之旅Flame of Calcutta是古代的思辨哲学,书中多次提到的“本原”,关于最初的本原、最初的原因和元素,元素还是种,何者是万物的本原?Patric Knowles都可以赋予其特定的意义,从而用其构架自己的哲学体系。
本原和元素是种还是在事物之中的、能够从事物中被分割出来的部分?假如它们是种,那么它们是被近似的表述为个别的事物呢还是最高级的种?例如,动物和人哪个是第一原因,并且更加独立于个体事物之外?然后尤其需要探讨的是,除了质料,是否还存在着在事物自身中的原因?它能不能离开事物而存在?它在数量上是一个还是多个?在具体的事物之外是否还存在着其他某种东西?或者对于某些事物是存在的,对另外一些东西则不存在?那么这些东西是什么样子的呢?本原是被限制在数目上还是种类上?这里的本原包括定义中的本原和基质中的本原。可消灭事物和不可消灭事物的本原是相同还是相异的?一切本原都是不可消灭的,抑或可消灭的事物的本原是可消灭的?虽然难懂,但也认真的看完了,因为只有思辨才能使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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