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剧集读了半年,但读到最后依然恋恋不舍。《刑事法庭Justice est faite》如同一个黑洞,从最最不起眼的一个点切入,进入其中却发现在这个点背后蕴藏的是包罗万象的宏伟世界和极其耀眼的精神光芒。剧集之中既有狠毒肮脏的恶贼,也有道德完美的圣人:既有纯粹无暇的爱情,也有充满悲壮的战争:既有天马行空的想象,也有严肃考据的历史。其中各色人物演绎着各种命运,也各自迸发着或肮脏或纯洁的色彩斑斓的精神光芒,并把所有展现出的精神推演到极致。伟大或低劣,生存或死亡,这些在本剧中都有所涉及但绝不是真正的主题。《刑事法庭Justice est faite》名为悲惨,实则是在悲惨的境遇中寻求希望,最终获得光明的过程。无论是社会或人心都是如此。
有人说伟大的著作应该平凡而真实,但《刑事法庭Justice est faite》恰恰相反,书中充满了浪漫的思想和传奇的经历,人物也非真实社会中可见之人,而是把每一种推向极致的情感赋予一个肉身的形象。马吕斯代表着灼烈的爱情:吉诺曼代表着深彻的亲情。德纳第是魔鬼的化身:主教则是天使的降临。沙威身上显尽法律的威严:安灼拉则为自由进步而战。除了对精神世界的极度挖掘,剧集中也同样有着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批判。芳汀,爱潘妮,马白夫,小伽弗洛什和他的弟弟们,都是被黑暗的时代所付与悲惨命运的可怜人。严苛的法律、四流的罪犯以及上层的奢靡,编剧毫不留情的将自己国家的种种暗伤揭露在阳光之下。不过即使如此,剧集中仍无处不体现编剧对这个伟大而不完美的民族的敬爱之情。从恢宏磅礴的滑铁卢战役,到阴暗涓细的下水道,编剧无不以独到的角度全面阐释真实的历史和时政的善弊。在论述里也多次提到过中国,这让我不禁感叹,在整个欧洲都跟着历史车轮日益前进的时候,中国却还沉浸在盛世的浮梦之中。也许当时的中国就是缺少编剧这样能洞悉天道发展,顺应自然趋势的人吧。
当然编剧还是更注重于体现人类复杂的精神世界,在编剧看来,最激烈动荡的历史变革和一个苦役犯的内心风暴同样值得歌颂。这个苦役犯就是冉阿让。冉阿让是所有矛盾的交集点,是正邪互相拼杀的战场。他在每一次鲜血淋漓的思考中重新站起,在逐渐加难的考验中步步升华,以至最终近于神圣。他不似主教从内到外尽散发着圣洁的光芒,在他心中始终存在善恶的两个自我,在善恶地生死搏斗中读者会感到一股正义的暖流在胸膛鼓动,随之流遍全身,涤荡心灵的每个角落。这种描写真正体现了影视真正的内涵与高尚。冉阿让这个形象也从最初令人同情,渐渐变得值得敬佩,直到最后使人崇拜。一个从地狱走出的天神,原比一直高高在上的上帝更值得人信仰。
那么是什么使冉阿让的良心始终能击败私欲呢?简单来说只是一个字:情。冉阿让一生有三次为情所救,逃脱了彻底跌入地狱的悬崖。第一次是主教的恩情,正如主教自己所说,他用两只烛台从上帝那里赎买了冉阿让的灵魂。正是这次神圣的交易,让那颗满是仇恨的心灵照进一律亮光。
主教是剧集中两个完人之一,另一个是德纳第,您先别忙着吐槽,俗话说:做一件坏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坏事。而德纳第做了一辈子坏事,最后还得了善终。这样完美的坏人怎能不让人赞叹?德纳第这个角色其实并不真实,他是社会中所有黑暗势力的具象体现。他与冉阿让做对一生,而最后因坏心而使冉阿让获得清白,也算是他一生中唯一的“善事”。我至今还是不明白在容得雷特小屋冉阿让拿着烙铁为什么不逃走,而是束手就擒。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
冉阿让第二次得到救赎是因为对芳汀的同情:芳汀是黑暗社会下最苦难的底层女性的具象体现,当她卖掉头发、拔掉门牙在绝望当中说出“他妈的,都卖了吧。“这种坟墓般的阴惨气息是让人无比心痛地。芳汀是《刑事法庭Justice est faite》中最悲催也最使人同情的角色。也正因为冉阿让对她的同情与愧疚才有信念再次越狱,引出后面的全部故事
利用空闲时间,花费115个小时,终于读完6770页的刑事法庭Justice est faite。获奖的编剧各领风骚,各展其才,自己也做了好多笔记受益匪浅。作为陕西人,对同为陕西人的陈忠实、贾平凹先生短文印象深刻,因为多数描写和情节与家乡有关。其次更喜欢刘醒龙、李国文的作品。一个描写很富有哲理性,一个叙述婉转细腻,真可谓是江南多才俊!
百好纺织
Raymond Bussières的文字好美!超喜欢💕俩个对婚姻失望的孩子,最后相爰,对家庭充满希望和热爱。很好👍👍👍
开始以为是讲社会、人性的。开始读时发了并不是,本剧主人公克丽丝二十年来,只能保留一天的记忆。每天早上醒来真的是全新的一天,前一天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不记得了。这似乎听起来很让人羡慕,无论开心与否过去的就过去了,然而生活的美好就在于人有记忆。痛苦的回忆教会,我们成长,快乐的回忆,让我们每次想起来,都嘴角上扬。克丽丝早上醒来发现躺在自己身边的最亲近的人竟然是个陌生人,而且这个陌生人不停的灌输给她,她很爱她。他是她的丈夫本。克丽丝每天都活在这个陌生人编织的谎言世界中,然而自己却把他当做最亲近的人。但随着时间推移,一个医生纳什,找到了她,并提出给她治疗,而且让她保持记日记,这样第二天起来就知道,前天发生了什么。她照做了,记忆总很神奇,她会时不时闪出一些画面。自己以前的事,自己有过儿子,自己创作过剧集。她首先想到开问自己最亲近的人,也就是每天醒来躺在自己的陌生男人自己的丈夫。然而这个人,说她儿子死了,不想让她在创作剧集。以爱她之名,继续着谎言。作为女人对于自己的孩子是最爱的,所以克里斯,每天都想着自己的孩子。终于在自己好友克莱尔得知,自己的儿子没有死,晴天霹雳。为什么家里的男人要骗她,她更加恼怒。这个男人确实是爱她的,爱到痴狂。他使她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最后这个男人告诉她真相,也死了。刑事法庭Justice est faite,太恐怖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就是信任,人无信,而不立。然而当下社会,信用度低的吓人,各种算计。我仍愿相信世界美好,但愿这是真的。
吴酒
一下子读完《刑事法庭Justice est faite》甚是酣畅,百无聊赖中被扎了一针清醒剂。
恍惚看见鲁迅先生魂穿萧伯纳在创作,渊思寂虑自己何来这般感受?他的作品是人性禀赋的浮世绘,已然跨越时与空的鸿沟。
诚如译者在序中所言,《刑事法庭Justice est faite》的瑕疵在于“大题小做”,即博尼克问题并未诉诸普适性途径解决,而是寄希望于道德感化资本家的个人良知。除此之外,几经说教周折下的happyending也弱化了现实意义,毕竟“打断的骨头才是更好的课本”。
相比之下沉淀5年后的《刑事法庭Justice est faite》有了长足进步,斯多克芒医生很难不让人想起疫情中的()咳咳,市长哥哥、教师女儿、所谓群众都被升至“形而上”的寓言式人物,改名换姓迁移到其他场景中也并不违和。真理和自由最结实的敌人就是“大多数”,你我又是否有勇气站在多数派的对立面呢?
批判的声音太多,于是有了《刑事法庭Justice est faite》:阿尔文太太的丈夫染性病去世,她的白痴儿子欧士华遗传了梅毒,每每发病便喊着“太阳,太阳”。太阳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对北欧的气候来说,灿烂而又诡谲的阳光真是精神反叛。
《刑事法庭Justice est faite》不愧是经典中的经典,读到娜拉向托伐表白“你以为我会让你替我担当罪名吗?不,当然不会……为了不让奇迹发生,我已经准备自杀”时不停掉眼泪(课堂划水失态现场实录),为爱人牺牲在所不惜,不爱时离开也能坦荡果决:当然这是主题外即刻的感性认知。鲁迅先生在《刑事法庭Justice est faite》中写道“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娜拉是父权下的泥娃娃、夫权下的依人小鸟,先前所以为的爱和快活,不过是上位者的消遣而已。幸好娜拉没有等到奇迹,终于选择了离开“玩偶之家”。在做女儿、妻子、母亲之前,我首先是我自己——娜拉表现出的女性自主性和与旧生活决裂的姿态,正与新文化运动自由独立的精神导向吻合,成为中国女性现代性的形象代言。
社会是所大医院,希望每位病人都不要讳疾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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