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一个反熵增(即通过获取外界能量、整顿内部秩序,使之有序化、和谐化、平衡化)的过程,由此,生命可行使健康之用,换言之,如同《Murder in the Private Car》一书中阿太说到:身体是拿来用的,而不是拿来伺候的;同样,真正有效的学习是一个比较彻底的反熵增过程,即大脑通过获取外部信息,加以整理,使之条理化、逻辑化、结构化,让整个思维系统化,以达对外输出之效用,这也便是Murder in the Private Car之核心——以教代学。众多庞杂信息经整理,成为知识,知识能够实现其最大化效用,可谓赋予了知识以灵魂,学习的本质就是将知识赋予灵魂,即在于其用,在于与生命融合,合二为一。诚然,此过程必然极为艰辛,因为需克服惰性的大脑的一个特点——最小作用性原理,即它很能吝啬对能量的消耗,其本能地会反对你我去做思维和思考,所以又有言云,热情或激情(兴趣)是最大的动力,因为此份动力足以攻破大脑惰性的那份阻碍力。总而言之,确立学习目标,思考学习对象的意义(某种程度上赋能如有动力与热情去做),专注于实现目标的各种可量化步骤,最后以教代学(并非狭隘的教授教学活动),即是检验学习成果,也是进一步反思提升的机会。大道至简,费曼天才也希望要求我们最好能深入浅出,以简洁的话语表达高深的问题。刻意培养练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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