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磨得油光水滑的胡桃木枪托底端,还蚀刻着“菲尼26式荣耀版,多诺米斯工坊”的字样。
别看造型怪异,质地不是可以传给后人的感觉,但这是村子里最强大的武器。勒亚斯只需要放出风灵术,就能让魔导枪里的铁弹丸射到上千米外,打穿一指厚的铁甲。勒亚斯使用这样的武器还很费力,连续发射十来发就两眼发花浑身发软了。他叔叔曾经在六年前参加过狮王城之战,在那场决定世界命运的南北之战里,叔叔作为高文的王国军士兵,跟瑞姆和坎达斯两个国家的士兵团结一心,打退了南方人的百万大军,让他们没能侵入北方。而后忠诚神廷变成秩序教廷,三个王国服从曙光帝国的统治,乃至曙光女皇和秩序女神那些事情,离他们这些北方山民太遥远,完全没什么感觉。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生活没有多大变化,所以那场战争必然是北方人获胜了。勒亚斯叔叔说的那些事情也必定是真的,这枝从南方人手里缴获来的魔导枪就是最直接的证据。南方人的确很可怕,居然发明出了这样的武器,能打赢这样的敌人,肯定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勒亚斯的叔叔从战场上回来后,很少提起那场战争。知道他们要去狮王城找生命之泉,才把这枝魔导枪拿出来,说了一些跟南方人有关的事情,必然还有更多不愿提及的往事。走在大道上,遇到的行人越来越多。就像他们预料的那样,勒亚斯背着的魔导枪引得人们频频回头,也让勒亚斯乃至塔斯米的胸脯挺得更直了。“我觉得……”尤莎感应更敏锐一些,皱着眉头说:“这些人的反应好像跟我们想的不太一样,他们盯着塔斯米你的剑也是一样的表情。”塔斯米骄傲的道:“这是魔导金属做的剑啊,是从我曾曾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他们当然羡慕喽。”尤莎还想说什么,可目光马上被行人们黏走了。塔斯米和勒亚斯也一样,看着一辆辆没有轮子,悬浮在空中疾驰而去的飞行器,瞠目结舌。“我们在王都见过的”,塔斯米可没忘记这玩意,在王都见到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羡慕之心到现在都没消散。勒亚斯说:“是啊,王子骑着这种魔导器在街道上